据《今日儋州》消息 6月10日,市河长办举行第一批“企业河长”聘任仪式,旨在贯彻落实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有关文件精神,切实加强儋州市河湖水域保护管理工作,建立健全河湖水域保护管理良性机制。首批聘任7家企业16名“企业河长”。
市委常委、常务副市长、市副总河长、市河长办主任林刚出席聘任仪式,并为“企业河长”授予聘书。
林刚要求各“企业河长”,要积极履职尽责、服务社会,带头自律,按照“我的污染我来治、附近河道我来管”的原则,从源头上管住污染。要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管理,积极参与区域内的河湖保护宣传,河长制知识普及、河长制公益活动等工作,倡导生态环境文明理念,自觉践行爱水护水行动,监督并举报破坏水环境、水生态的违法行为,协助监督相关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。
林刚强调,市河长办要做好“企业河长”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。合理划分各企业巡河范围,构建信息沟通交流的平台和机制,加强与“企业河长”的日常沟通交流,及时掌握“企业河长”巡河工作情况。对“企业河长”反映的“四乱”情况,要及时处置并向“企业河长”反馈,充分鼓励和维护“企业河长”的积极性,最大程度地发挥“企业河长”的独特作用。要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模式,进一步发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到河湖治理中来,形成人人重视、人人支持、人人参与河湖监督管理和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。
据悉,受聘的“企业河长”是我市供排水行业龙头企业,以自愿无偿服务的形式,长期参加河湖生态环境保护志愿服务的非公务员身份志愿者,主要任务是保护水资源、防治水污染、改善水环境和修复水生态,为维护河湖健康、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、传播生态文明、搜集河流信息、监督河湖(库)管理等工作开展保护行动,为做好全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担当“千里眼、顺风耳”的重要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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