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月10日,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洪波率执法检查组来南充,开展《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》执法检查工作。省人大常委会外侨委主任委员朱新华、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何清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一级巡视员张景蓉参加检查工作。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潘国华,市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陈有波,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赵乐晨陪同检查。
执法检查组首先来到南部县满福坝湿地公园,检查嘉陵江生态保护修复情况。秋日的满福坝湿地公园景色怡人,执法检查组详细了解该公园岸线整治、绿化景观打造、排污管线建设等情况;在南充市嘉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,检查组详细了解危险废物综合处置情况。在河西砂石码头,检查组就该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了现场检查。 杨洪波强调,加强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,对进一步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具有重要意义。各级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,坚持问题导向,加强嘉陵江流域水资源保护、水域岸线管理、水污染防治、水环境治理、水生态修复、水土流失防治等工作,按照绿色发展要求,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,统筹推进嘉陵江流域美丽城镇建设;要采取有效措施,加大对嘉陵江流域的水污染防治、监管力度,预防、控制水环境污染。重点排污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污染物进行处理或者处置,达到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环境标准和要求,要采取防渗漏、防垮塌等措施,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进行监测,防止地下水污染。 杨洪波要求,嘉陵江流域各级政府要落实河道采砂许可制度,依法划定禁止采砂区和禁止采砂期,严格控制采砂区域、采砂总量和采砂区域内的采砂船舶数量,加强河道采砂的现场监督管理,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河道非法采砂联合执法工作。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宋先佐陪同检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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